2007年9月26日
阿联酋商标法(经2000年第19号联邦法和2002年第8号联邦法修改)阿联酋总统扎耶德根据临时宪法、联邦法1972年第1号(关于各部及部长权限)和其修正案、联邦法1979年第4号(关于制止商业交易欺诈)、联邦法1985年第5号(民间交易法)和其修正案、联邦法1987年第2号(惩罚法),颁布以下法律。 本法由经济商务部提交,经部长会议、联邦国民会议同意,由联邦最高委员会批准。 第一章 定义第一条 在实施本法时,以下词汇定义如下,除非在本法中,根据上下文该词汇另有含义。 国家: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部:...